退休返聘个税起征点包括退休工资吗?这个问题由私宠百克为您来解答。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起征点问题需要根据收入性质来区分,具体如下:
1. 基本养老金
基本养老金属于免税收入,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,因此基本养老金不会计入个税起征点的计算范围。
2. 返聘收入
返聘收入(即退休后再次就业的收入)属于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,其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。计算方式如下:
- 返聘收入需先减除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。
- 在此基础上,再减去社保、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以及可能的专项附加扣除(如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等)。
- 如果扣除后仍有余额,则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。
#示例:
假设某退休人员每月返聘收入为8000元,其社保和公积金扣除为1000元,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,则计算过程如下:
1. 应纳税所得额 = 8000元(返聘收入) - 5000元(起征点) - 1000元(社保公积金) - 2000元(专项附加扣除) = 0元。
2.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为0,因此该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3. 返聘收入与基本养老金的关系
基本养老金和返聘收入是分开计算的,基本养老金免税,不影响返聘收入的个税起征点计算。因此,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同时,其返聘收入仍需按照上述规则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4. 注意事项
- 返聘收入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计算个税,例如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,并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。
- 如果返聘收入性质属于“劳务报酬所得”,则起征点为800元,计算方式有所不同。
总结
退休返聘人员的返聘收入需减除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,并扣除社保、公积金及专项附加扣除后计算个税,而基本养老金免税,不影响个税起征点的计算。如果对具体计算有疑问,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更详细指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