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. 深户居民家庭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深圳社保或个税,限购2套住房;单身人士限购1套。若落户未满3年,需连续缴纳5年社保或个税方可限购1套。深户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、离异、丧偶等情况,均按单身标准执行,对社保要求必须为在深圳的实际缴纳记录。
2. 非深户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,需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连续缴纳5年社保或个税的证明,限购1套住房。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不可断缴或补缴,断缴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。非深户无论家庭还是个人均严格执行5年连续纳税或社保门槛,不享受多套名额。
3. 离婚购房按离异当日家庭总套数计算。若离异未满3年,任何一方在深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,若原家庭已有2套,则双方3年内均禁购;已有1套,则无房一方可购1套。离异满3年后按单身标准重新核验,夫妻双方名下均无房的可按首套办理。
4. 限购区域与特殊人群有特别规定。深户和非深户在福田、罗湖、南山和宝安部分街道限购上述套数;而在盐田、龙岗、龙华、坪山、光明及大鹏等非核心区,深户落户即可买1套,非深户缴3年社保即可买1套。此外,驻深部队现役军人限购1套;港澳台居民凭证明限购1套。






